
在數字經濟浪潮的推動下,5G、VR、人工智能、大數據、元宇宙等新
技術正深度滲透文旅產業全鏈條,從景區管理到游客體驗,從文化傳承到業態創新,持續打破時空限制與產業邊界。
技術驅動的沉浸式、互動式體驗重構了文旅消費場景,推動產業從“流量經濟”向“留量經濟”轉型。這一變革既源于用戶結構的年輕化——中國2.61億“Z世代”數字消費用戶占比達27.2%,成為智能商品、數字內容與情緒消費的主力軍;也得益于政策層面的頂層設計,從國家到地方,一系列政策文件為
技術融合劃定了清晰路徑。

國家層面,國務院先后發布《關于進一步激發文化和旅游消費潛力的意見》與《關于進一步培育新增長點繁榮文化和旅游消費的若干措施》,明確支持郵輪游艇旅游、非物質文化遺產主題游等業態發展,并提出建設空間型虛擬現實體驗項目、演藝新空間與數字展覽新空間。
地方層面,政策因地制宜,形成差異化實踐:
廣東作為全國文化產業第一大省,2025年12月實施的《廣州市南沙區推動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(試行)》提出,支持盤活存量空間打造演藝新空間,新建世界級景區最高獎勵2000萬元;《揭陽市推動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》發展體驗式、互動式、沉浸式演藝項目,打造“看英歌 到揭陽”“古城村晚”“丁府有戲”等特色品牌。打造 “實景+科技” 沉浸式演藝,建設5至10個潮文化演藝體驗空間與普寧 “英歌印象” 不夜城。
河南已推出100多個文旅消費新場景,建成多個智慧旅游沉浸式體驗新空間。《關于加快構建現代文旅產業體系 推動文旅強省建設的實施
方案(征求意見稿)》提出,支持新建遺址公園、博物館探索沉浸式數字化演藝新模式,推出一批“人工智能 + 智慧文旅”沉浸式體驗新空間,并加快建設河南省智慧文旅平臺,推動智慧廣電、智慧景區、智慧博物館等建設。
云南出臺的《云南省全面實施“人工智能 +”行動計劃》,明確指出要積極發展虛擬現實、沉浸式體驗等旅游新業態,豐富智能消費產品,拓展文旅產業私域流量消費潛力,實現消費場景支撐在地經濟發展動能轉化。《協同推進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》則聚焦夜經濟、沉浸演藝與文旅融合,支持開發沉浸式實景演出、小劇場等業態,拓展“演藝 + 文旅”融合場景,優化文旅活動審批流程,將公安審批時限壓縮至24小時。
基于此,今年云南春晚突破傳統舞臺形式,不設主持人,創新采用“1個舞臺 + N個場景”的錄制方式,主會場設于西雙版納14000平方米的全景式水景舞臺,融合智能水幕、交互激光、三維威亞等前沿
技術,構建出一個景致流轉、虛實相生的“云南夢幻空間”。
《江西省“人工智能 +”行動
方案》鼓勵博物館、科技館等公共文化場館積極推廣智能講解、VR/AR沉浸式體驗等服務,挖掘人工智能在群眾體育方面的價值,在“贛超”聯賽等賽事中試點應用人工智能轉播系統,促進內容生產和傳播手段現代化。
上海文旅產業主動擁抱數字化浪潮和新
技術革命,上海松江區多個街道發布相關通知。《永豐街道關于加快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(草案)》提出,培育新興業態發展,助力入駐園區的影視文化企業發展,鼓勵元宇宙、影視沉浸式體驗、文化藝術交流活動、營業性演出、互聯網流媒體等影視新興業態創新,推動產業多元化發展,并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的補貼。
長沙加快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機制,大力發展新型文化業態。2025年12月1日實施的《關于支持長沙市演藝新空間(小劇場)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》,積極推動戲劇、音樂、舞蹈、曲藝、雜技、脫口秀等跨界融合,大力發展沉浸式、互動式演藝新業態,計劃三年內培育100個演藝新空間,省市每年安排專項資金,對空間建設、運營、原創劇目等給予最高50萬元補助。
泉州依托“數字 +”“智能 +”“互聯網 +”,持續完善文旅配套設施,推動智慧文旅產業發展。《進一步提升文旅業態品質若干措施》鼓勵市場主體利用文旅場所、街區、園區等培育具有當地文化特色的數字文旅沉浸式消費體驗空間。

數字
技術與文旅產業的深度融合,已成為推動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趨勢。
從國家政策的頂層設計到地方政府的積極實踐,從新興業態的不斷涌現到消費體驗的持續升級,數字
技術正在全方位重塑文旅產業的生態格局。一方面,沉浸式、互動式體驗將成為文旅消費的主流,消費者將更加注重個性化、定制化的文旅產品和服務;另一方面,數字
技術將進一步促進文旅產業的跨界融合,催生更多新興業態和商業模式,為文旅產業的可持續發展注入新的動力。